技术合同认定登记
优惠政策简介
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、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,税额为6.78%。
申报要求
1、申请人应具备条件: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依据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就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合同,应使用示范文本。
2、申请人应准备的材料:已生效的技术合同(申请人应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,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一式五份,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一式四份),如须经批准才能生效的必须出具批准文件。
技术合同分为以下四类
1、技术开发合同(包括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);
2、技术转让合同(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、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技术秘密转让合同);
3、技术咨询合同(包括委托咨询合同与常年咨询顾问合同);
4、技术服务合同(包括技术培训合同与技术中介合同)。